6)设备保护投退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肃(如:主设备保护权限下放给值长,保护投退未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
2、技术管理
1)成立技术监控(督)网络但无监督岗位责任制。
2)技术监督活动未能正常开展,无活动记录。
3)技术监控(督)台账、报告、记录等资料不完整。
3、可靠性管理
1)可靠性专责人员未参加岗位培训 并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2)无可靠性管理系统。
3)可靠性技术分析不全面。
4、设备设施保护、安全
1)无主要领导负责和有关单位主 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防护体系,未能定期组织召开安全防护工作会议,无会议记录。
2)危险品区域人员随便出入,不按制度要求执行(如:人员进入不签字、交出火种、手机等)。
3)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未按规定检验、测试,标识缺 失。
4)支吊架长期未调整、超标变形,甚至失去作用。
5)反事故措施不完善、未根据一些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甚至将其他公司反事故措施原文拷贝。
七、作业安全
1)生产现场井、坑、孔、洞、沟道及栏杆护板缺失,安全标识 牌少,存在电源箱箱体、电动工具器接地不良。
2)起重作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进入有限空间危险场所作业前未进行气体浓度测试(无仪器),电气安全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移动 式电动工具器未有台账、统一编号、专人专柜对号保管、超周期使用, 消防设备配备不全,定期检查或试验不到位。
3)存在设备名称、编号、色标或色环标志模糊、缺失;安全标志、标识、警 示较少;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标识缺失。
4)存在对承包单位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安全 规程考试现象,并缺少措施、现场监督检查。
八、隐患排查和治理
无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界定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将安全月、季 节性检查当作隐患排查,未形成闭环。
九、职业健康
1、未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未在检测超标区域设 置醒目标识牌予以告知,未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未有职业健康防护专项费用;未安排相关岗位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特 别外委承包单位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此项内容并督促实施)。
2、未在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按有效方式进行告知职业 危害。
十、应急救援
应急培训、演练未能全面开展,演练没有影像资料、评估等,或从未开展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