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所应具备的各种安全生产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5.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负责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中是否有异常工况处置内容;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6.是否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投入;
7.是否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设施采用了自动化控制,并正常使用。可燃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是否对动静密封点、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治疗。严禁设施设备 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8.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修订完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日常安全检查、安全审查和安全评价中发现的隐患是否建立台账并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前是否落实了停产措施;
9.是否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审批,是否存在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情况;
10.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脱岗、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情况;
11.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采购和销售制度,是否建立销售台账和用户档案,是否为危险化学品用户提供了"一书一签",是否存在超装现象;
12.对天然气长输管线和涉及穿越公共区域的是否建立了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管理制度,对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是否设置明显标志,进行日常巡护,定期开展管道检测和维护;
13.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持续运行情况;
14.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备案并开展了应急演练;
15.企业内部加油站是否符合规定、规范的要求。
五、检查时间和方式
大检查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30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车间、部门自查,安环部综合大检查,县安监局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公司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立即安排部署,制定自查方案,明确自查的重点内容、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深入生产一线,深入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查隐患、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发现大检查中的突出问题。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安环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履行职责,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做细。建立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坚持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相结合,逐级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及各个岗位人员头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报告,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对因打击不力、责任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公司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掌握信息,及时报送。
各车间、部门要及时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五上午8:00时,将车间情况报回安环部,安环部要将各单位情况进行汇总。每周五上午12:00时前上报县安监局专项整治办公室。各车间、部门按时报送当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进展情况,于每月的25日前报送公司安环部。
周报表见附表
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