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脚手架、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应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2、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十四项基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2)登高作业都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杆、井字架或利用绳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随同运料的吊篮上下;
(3)在高处或脚手架上行走,不要东张西望;在休息时不要将身体靠在栏杆上,更不要坐在栏杆上休息,不准在脚手架上午休;
(4)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5)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
(6)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体坠落;
(7)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8)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9)钢架板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断裂或缺小拼板;竹木跳板使用前要检查有无腐烂、断裂,不得用5×10模骨当架板使用;
(10)在外脚手架未搭设前,或在外墙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不得从事外墙安装模板、砌墙作业;
(11)脚手架、脚手架的防护栏杆、连墙点、剪刀撑以及其他防护设施,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移动。如因施工需要必须经施工负责人的批准方可拆除或移动,并采取补救措施,施工完毕或停歇时要立即恢复原状;
(12)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以及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1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4)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业要在设有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3、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