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工作。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切实执行上级 颁发、布置的安全规程、制度、措施。
2.按时编制安全施工(生产)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合理安排施工(生产) 程序,做好安全措施交底。
3.负责做好对本班(组)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措施的讲解和考核工作。
4.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协助班(组)长及时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
第10条 工人安全施工(生产)责任
1.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安全施工(生产)制度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 工(生产)措施,不违章作业。
2.维护和保管好所使用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正确 使用。对操作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工、器具,以及引进的新式机械,在未 经操作训练时,不得操作。
3.工作前应对施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措施,以保证个人安全施工 (生产)和不影响他人安全作业。下班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4.施工(生产)中发现不安全问题要妥善处理或上报。爱护现场的安全设施,不 乱拆乱动。
5.认真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施工(生产)的意见,积极参加改善安 全施工(生产)的技术革新。热心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6.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无安全施工(生产)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 目及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施工。
7.发生人身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维护事故现场和向上级报告。在事故分 析会上如实反映情况,并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