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情况看,迫切需要规范装修市场、装修企业行为,减少、避免室内装修中存在的隐患。为此,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对策:
1.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对装修工程尤其要加大检查力度,要突出一个快、一个勤,因为装修工程施工工期较短,大多数工程从装修到投入使用只有几个月,甚至更短,如不及时发现,就会出现疏漏。所以要从装修工程开工之日起就要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施工进度,对材料准备、隐蔽工程、防火阻燃处理等重要环节实施跟踪检查。同时要对未经消防审核装修工程加大查处力度,排除一切干扰,严肃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执法监督。
2.严把建筑审批、施工检查、竣工验收关。建筑装修消防安全隐患发生的始点在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阶段,因此要严格把好这两个环节,对建设单位报审的装修工程施工图纸主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关于这方面,除《建规》、《高规》规定外,国标《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5)是我们对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进行消防监督的主要审核依据。二是保证安全疏散设施满足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三是不得影响原建筑消防设施。四是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因电气设备及其线路故障而引起的火灾占相当大比例,主要是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
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关键在于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有了《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业主未必照此执行。在施工过程中,有的不按规范施工,擅自更改、砍掉或减少消防设施设备,有的材料使用不按设计要求,降低耐火等级,有的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偷工减料,特别是在一些隐蔽工程上做手脚,造成很多先天性火灾隐患。
装修工程竣工,必须进行消防验收。要依照审核批准的施工图、审核意见进行逐项验收,检查所有的施工资料,特别是对装修材料的送检情况、隐蔽工程的记录,消防设施的产品质量、施工质量,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实行严格检查,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这样才能使大量的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起到积极的遏止作用。
3.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建筑工程不进行防火审核,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多数建设单位和个人不了解建筑审核工作,有的错误地认为土建工程已审批,室内装修工程不需要审批。因此,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对于做好建审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消防法》规定:"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 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建筑构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违反消防法规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违法行为,必将承担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的法律责任"。我们应把这些相关的法规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使之家喻户晓,促使单位、广大群众树立起"预防火灾,人人有责"的消防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义务。只有这样,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消防管理才会规范化。
4.加强消防培训。社会化消防安全培训中D类人员的培训应延深到施工人员。对装修设计人员、建设单位人员要侧重于有关装修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培训,对施工技术人员要侧重于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操作规程培训,注意运用典型火灾案例,教育启发他们。对施工人员和临时招募人员也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培训工作。
5、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系,督促装修工程的单位将有关技术资料报送公安消防部门进行防火审核。工程竣工须有消防部门验收,否则其他部门不予准入使用,以改变消防部门唱"独角戏"的被动局面。
照消防法律规定,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装修市场,增强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就能够改变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被动局面,保障建筑内部装修市场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