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建设新农村、公路建设等一大批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陆续开工,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安全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如何做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以及如何处理好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关系,是摆在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难点问题。
一是这些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大量使用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的农民工,明显存在安全意识和个体防范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缺乏等问题。
二是这些建设项目的施工方在开采所需工程建设材料(如砂石料等)的过程中,对开采过程中无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无开采设计和技术人员、无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措施、无应急救援预案和预警机制等等,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了环境和条件。
三是这些项目建设所需工程建设材料(如砂石料等)大多是建设方以成本高等为借口擅自布置工作面进行开采,这样就形成没有经过安全准入条件把关、安全条件论证和评估,没有按照开采工艺要求进行开采,雇佣一两个持有爆破作业证的人员,就算是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另外一种情况是项目施工方在证照不齐全的矿山企业进行承包开采,或订立供料协议,如富江公路建设在证照不全的十八连山镇宏跃石料砖厂、盛鑫采石场、狗街子采石场供料,并由富江公路建设提供炸药;另外,富墨公路建设在中安镇莲花采石场,重新开拓工作面进行供料,造成“一证多点”开采现状,建设方以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为名进行降低成本、违法违规开采,而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应当采取停止生产的措施,这样就形成项目建设需要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同时,有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大多是市县重点建设项目,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办事处在被动或不敢监管的局面,如果各方面的关系处理不好,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就会被背上不支持公益事业、不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影响经济发展的罪名。
由于以上三各方面问题的存在,导致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成为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盲区,形成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难点问题。针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存在以上三各方面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一是出台规定,所有建设项目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一律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供应项目建设所需工程建设材料(如砂石料等),不准擅自进行开采活动;对不具备条件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供应项目建设所需工程建设材料(如砂石料等),必须进行开采活动的,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开采设计和技术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和预警机制等要求,方可进行开采活动。
二是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的主体,以及安全监管责任。建设项目的施工方的责任应当是对施工过程和其他开采活动,以及其他涉及安全事项活动全部负责。
三是建设项目施工方必须对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进行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前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从业人员,不得进行各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