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作业票证未办理或办理不合格,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事故,应严格执行《动火、用电票、进设备作业票管理规定》,并且每次检查办三证:动火、用电票、进塔人罐作业票。
动火施工,必须经过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措施落实,办好动火证,签字认可后方可动火。要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动火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动火人接到批准的动火证后,应检查动火部位和防火措施是否都已落实。如未落实,动火执行人有权拒绝动火;切不能接到动火证后不闻不问,盲目动火。由生产单位指派的动火监护人,应熟悉工艺流程,了解介质的化学物理性能,会使用消防器材、防毒器材,会急救。动火前应按动火证要求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动火和监火过程应随时注意环境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动火。收工时要检查现场,不得留有余火。动火监护人一定要自始至终在现场监护,不能擅离岗位或玩忽职守。
①电焊作业的安全措施
为防止触电,电焊工所用的工具必须绝缘;电焊机壳接地必须良好;电线必须完整不破皮,防止受外界高温烘烤或压轧而破坏;在闭合或拉开电源闸刀时,应带干燥的绝缘手套,防止触电和保险丝熔断时产生弧光烧伤皮肤;在炉膛内或潮湿环境作业,应采用绝缘衬垫以保证焊工与焊件绝缘;电焊工不要携带电焊把钳进出设备,带电的把钳应由外面的配合人递进递出;工作间断时,把钳应放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绝缘良好处。焊工施焊应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电焊与气焊在同地点作业时,电焊设备与气焊设备以及把线和气焊胶管,都应该分离开,相互间最好有5m的距离,防止辐射。
②气焊及气割安全措施
目前气焊作业,已陆续淘汰浮筒式乙炔发生器,使用操作简便的溶解乙炔瓶。应防止气瓶的高温曝晒。使用时,应将氧气瓶和乙炔瓶分开到安全距离摆放。
(2)进车不按路线行驶,造成火灾爆炸,应严格执行《车辆行驶管临时电源理规定》,并按指定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