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国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矿难、井喷、火灾、沉船等重大、特大事故连续发生,经过权威部门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原因的调查,结论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频繁发生,好多是因为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去办,安全生产前期工作没有做好,许多安全生产事故完全可以避免。一起起血的教训给电力安全一次次敲响了警钟。电力生产应该怎样从这些教训里吸取经验,促使自身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呢?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点,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电力安全是电力工业健康发展和正常运营的前提,是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
依法治企,依法规范电力安全生产行为
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党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上的一个里程碑。《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以来,广大电力企业依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有力地确保了稳定的电力安全生产形势。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以法律的手段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更好地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的安全,《安全生产法》确立了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等。《安全生产法》针对近年来主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了严厉的法律责任,其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是空前的,将对遏制和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起到重大作用。
电力工业的安全生产是电力工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关系到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人民生活安定,电力生产安全可谓责任重于泰山,必须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主体法,《安全生产法》 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重视和保护人的生命权,是贯穿《安全生产法》的主线。《安全生产法》正是贯彻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赋予各种法律主体必要权利的同时设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安全投入、安全建设工程和安全设施、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配置、生产经营现场的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等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做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这对促进电力企业提高人员安全素质、严格规章制度和明确安全岗位责任、改善安全技术装备、加强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和减少事故、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都有重要意义。
电力企业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新情况,探索新方法新途径,解决新问题,以责任重于泰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力度,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依法管理电网,确保电力安全,围绕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认真部署实施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倡导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文化
企业安全文化的基本含义是指企业在长期的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居于主导地位并为全体员工认同和恪守的共同价值观及行为准则。如我省电力公司共同愿景之一的建设安全基础扎实的一流管理电网公司,即倡导“安全基础扎实是实现经营目标的前提和保证。必须大力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加强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员工扎实的工作作风;加强员工的业务、安全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素质,积极推行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增强安全防范能力。”这是倡导、培育、追求一种先进的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把“以人为本”正式写进党的文件,这是第一次。"以人为本"就是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使得我们从事的电力安全工作,有一个统帅性的思想。电力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和改革观。
深入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
首先,我们要重视多年来在电力生产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善于运用我国电力工业长期形成的一套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来规范电力安全工作。这些宝贵经验都是在生产实践中,在一次次血的事故中总结归纳出来的,我们应该铭刻历史的教训不能重演。
其次,要不断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大力培育员工良好的思维方式和安全价值观,培养员工扎实的工作作风,自觉维护自身、他人、设备和社会的安全。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人的问题,安全生产的第一要素是人。近年来全国各行业发生的许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实际上都不是天灾,而是人祸。要以抓生产现场和班组安全管理为重点,规范例行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达到防患于未然。
再次,要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的环境和秩序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电力企业要从企业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建立起保证电力安全的内部机制。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以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充分重视和发挥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感,重视人的价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把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降到最低限度,预防和减少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发生。要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制定具体的、落实到人的责任目标,形成自下而上的责任目标体系。
坚持市场经济普遍规律与电力工业特殊规律的统一,处理好电力市场与电力安全的辨证统一关系
美、加"8·14"大停电事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电力体制改革的思考以及对电力安全的关注,美国近年来的几起事件,比如:加州电力危机,几次电价的急剧上涨,电力行业的股票被市场所抛弃,大面积停电事故频发等等,与其电力体制也存在必然的联系。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在经历了数年的酝酿和实践之后,各方面对改革的承受能力有所提高。但这并不意味着改革所面临的风险已经完全化解,如何化不利因素为积极因素,确保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有序推进、确保电力安全,依然是一重大课题。
清华大学教授夏清认为,电力市场化可能会对电网安全产生以下三方面的影响:一是降低电网安全的标准。二是按报价制定的发电交易计划使电网面临预想不到的运行方式。三是市场成员动用市场力,导致人为的输电阻塞,降低电网的安全裕度。
市场经济一般规律按利润原则配置资源,美国一个时期以来重视按市场规律办事,却忽视了电力生产的特殊规律,造成电网建设滞后,是极为深刻的教训。电网是电力市场的基础和载体,电力市场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问题,这是电力生产特殊规律的客观要求。在制定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规则时,一定要把确保电网安全放在首位。同时,要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解决系统备用、调峰、调频、调压等保证电网安全必须的辅助服务问题。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我们一定要努力找到电力市场与电力安全的平衡点,没有一个安全有效的电网系统,电力市场将不复存在。电力体制改革决不是以牺牲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为代价,相反,改革和发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实现更高的安全、可靠性这一目标。
去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电监会具体负责全国的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监督局负责综合管理,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的责任主体,这是电力安全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化,也表明国务院对电力体制改革中的电力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
大力宣传电力消费安全,树立全民电力安全意识,夯实电力安全的社会基础
生产与消费是紧密联系的两个方面,是一种辩证的关系。“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没有消费就没有生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生产决定消费,消费也决定生产。电力系统是由发电厂、电网、用户组成的有机整体,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不仅是电力企业的职责,也是用户的职责。电力生产和消费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确保电力安全不仅要抓好安全生产,还应倡导安全消费。电力生产历史上,因为消费者的原因而导致的电力系统重大事故不胜枚举。积极引导消费者安全用电,以树立全民电力安全意识,是保障电力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及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大力普及电力安全知识,如在电视台、报纸上定期登载电力安全公益广告,举办宣传电力安全晚会,深入社区、厂矿提供安全用电咨询服务,散发安全用电传单等等,把安全用电宣传贯彻活动推向深入,营造全社会重视安全用电的氛围,为实现我国电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夯实电力安全的社会基础,在全社会建立起电力突发事故的应对机制。
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同时,电力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合理安排输、变、配电设备检修,减少非计划停运率和事故率。要加强与用户的协调,争取用户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利用电力需求侧管理手段,科学地引导用户在高峰负荷时段合理避峰和错峰用电,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缓解电网运行压力。
总之,电力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以旺盛的斗志, 顽强的作风,扎实的管理来抓好电力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电力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