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安装地点,应注意起重机的臂架端部活动范围与别的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2)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3—1的规定,以避免起重机结构进入输电线的危险区。如果受条件限制,不能保证表3—1的安全距离,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架设。
表3-1离输电线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电压JV) | <1 | 1-15 | 20-40 | 60-110 | 220 |
沿垂直方向 | 1.5 | 3.0 | 4.0 | 5.0 | 6.0 |
沿水平方向 | 1.0 | 1.5 | 2.0 | 4.0 | 6.0 |
(3)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活动部位(如吊钩或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4)安装场地在放置起重臂全长的窄长范围内应平整,无杂物和障碍物,以便于平衡臂、起重臂等部件在地面组装及吊装。
(5)固定式塔机的地基不能太靠近边坡,基础边缘离建筑物基础开挖边缘的距离宜取2m以上,以防止塔机工作时基础塌方或发生倾斜。在有开挖边缘的地方安装大型起重机,除了按设计要求打基础外,在基础未施工前,一定要在靠边缘区打桩,以确保基础下面边缘区的承载能力,防止基础受载后整体倾斜。
(6)安装场地不能选在松土上或沉陷不均的地方,其承载能力要求大于15t/m2。如达不到要求,应采取打桩或地基夯实措施。
(7)轨道式安装的碎石基础,如果敷设在地下建筑物(如暗沟、防空洞等)的上面,必须采取加固措施。碎石基础的基面必须按设计要求压实,碎石基础必须平整捣实,轨枕之间应填满碎石。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保证路基没有积水。轨道基础应由专业人员设计,非专业人员不可随便承担有关设计任务。
(8)安装场地电源配置应合理、方便、安全,总电源距安装场地不宜过远,尽量减少电路损耗。电源线应满足装机功率的要求,不得引起发热或过大的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