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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1日

 道口是铁路与道路平面相交的主要形式。无论是“有人看守道口”或“无人看守道口”,都要求在铁路上铺面宽度不小于2.5米,并且直接与道路贯通。

  道口,特别是“无人看守道口”,设备比较简单,往往使人产生无关紧要的错觉。因此,有的地方、有的单位不经批准就随意设置道口,造成许多额外的事故。1986年中国有关部门对新建铁路设置道口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两道口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公里。

  道口宜设置在望条件良好的地点。所谓“望条件良好”的一般要求是,道路机动车在距道口50米处,应能看到适当距离以外铁路上的火车。同时也要求火车司机在800米以外能看见道口。

  不符合上述第2条的要求及交通量较大的道口,可设人看守。

  要切实保证道口安全,在道口处还应安设必要的防护设备。首先应安设铁路道口标志和护桩。有人看守的道口还要设置带有标志的栏杆或栏门、栏木。有条件的地方,夜间可安设红灯。在电气化铁路道口两侧,还应有限界架。其净高为4.5米,是专为防止道路车辆因装载过高,在穿越道口时引起触电或电路故障而设置的。另外,在距道口500~1000米处的铁路旁还应设置火车司机鸣笛标。

  为了保证道口安全,一些成熟的新技术业已开始在道口设备上应用。如,道口自动信号及报警装置。在列车接近时,由于轨道电路的作用,道口自动信号的两个红色灯光交替闪烁显示和鸣响警铃,禁止行人车马通行。在列车通过道口后,即能恢复通行。以后又研制了微机控制道口自动信号,可以保证不同车速的列车接近道口时,道口的报警时间都准确地控制在40秒钟,解决了道口关闭过早或过晚的难题。

  尽管道口的设置和设备不断地改进和完善,道口的安全仍取决于人们是否遵守道口安全通行的规章制度。这些规定的主要内容有:道路上的车辆在道口处发现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距铁路外轨2米以外的地方,严禁在铁路上停留或抢越。车辆和行人过道口时要听从道口看守人员的指挥。机动车过道口的时速不准超过20公里,大、中型拖拉机不准超过15公里,小型拖拉机不准超过10公里。通过无人看守道口的车辆、行人应停车或止步了望,确认无火车开来时方能通行。笨重、巨大和可能破坏铁路设备、干扰铁路运输的物体通过道口时,要取得铁路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在其协助和指导下通过。通过电气化铁路道口时,车辆及其装载物不得触动限界架横板或吊链;装载高度超过2米的货物上不准坐人;行人手持高长物件、皮鞭等、不准高举,以免触电。赶车或赶牲畜过道口,要下车徒步牵住牲畜通过。机动车在道口上不准转弯、掉头。

  铁路道口本身就是一个不安全因素,根本的办法是尽可能地减少道口数量,改建为立体交叉。目前,我国铁路有道口2万多处,难以全面改造。因此要靠科学管理、靠先进技术来综合治理,使道口这个影响提高运输能力,危及行车安全的薄弱环节逐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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