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规范工程人员及设备机房的正常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适用于工程部全体人员;
3.职责: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并定期向部门经理汇报;
4.具体工作要求:
4.1机房钥匙一律不得私自配制;
4.2凡不是24小时值班的机房,钥匙应有一套在24小时值班的配电机房保存,以防万一有特殊情况需使用时须严格登记。
4.3不允许私配机房钥匙。
4.4无关人员不得借用机房钥匙。
5.5机房钥匙一旦遗失必须立即申报。
5.6无人值班的机房,借用钥匙时间需进行登记。
施工队现场保洁制度
劳务分包方负责人安全职责
标化工地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营业线施工防护管理办法
封锁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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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发事故控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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