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安全围栏
施工区域、危险区域以及贵重设备和材料露天存放时,应采用安全围栏隔离,各单位规定统一样式,保持色彩一致,高度一致。
2.1.4安全通道
安全通道根据施工需要可分为斜型走道(须用木板搭设,并加木质防滑条)、斜梯通道、水平通道,其基本要求是安全防护可靠,搭设投用需挂牌标识。现场主要斜形走道入口,应加设有人性化色彩的安全通道门楣。
2.1.5安全标志
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布设现场安全标志、文明施工标志、紧急救护联络体制、紧急消防联络体制标志。
2.1.6设备材料堆放管理
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保证无积水;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现场全部实行当天领料当天用完、当天运搬的设备(不含大件)当天安装完制度。特殊情况下,施工材料与安装设备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时间亦不得超过48小时,并存放于指定区域。
2.2全厂绿化管理
2.2.1承包商办公区、生活区应设置绿化带,种植花草树木,施工区适当进行绿化,专人负责管理。
2.2.2工程建设期间应结合工程进展有计划实施绿化。原则上在重要工程节点前应完成相应区域的绿化工作。如厂前区投用前应绿化完、电气倒送电前升压站及A排外受电区域应绿化完、化学水区域在出净化水前应绿化完、煤场上煤前煤场区域应绿化完,真正做到工程绿化零缺陷。
2.2.3具备条件的区域应及时种植花草,恢复植被;通过对项目建设区植被恢复及绿化建设,使工程周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在防治责任范围内充分开展绿化,使植被恢复指数达到94%以上。
2.2.4厂区除硬化区域(建构筑物、道路、广场等)外,对裸露土地均应考虑种植树木、绿篱及草坪等,厂区绿化率应达到15%以上。
2.3现场区域形象建设
模块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按实际功能区划为各个功能模块,分为办公区、生活区、建筑施工区、安装施工区、设备材料堆放等区域。模块区主要由现场环形混凝土道路、塑钢网板、铁艺栏杆、钢管栏杆、绿化带等分隔而成。
施工区域化管理: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如:钢筋加工场,混凝土搅拌站,安装组合、配制场,土建预制厂,主厂房施工区,锅炉安装区,烟囱、电除尘、脱硫施工区等。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主要由安全围栏或脚手管围栏(红白相间色标)围护、隔离、封闭,并按要求悬挂六牌二图,实行定置管理。
厂区围墙:工程正式开工前,应先期修筑成厂区围墙,便于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围墙内侧按设计要求进行初粉刷,增强厂区亮度。
2.4 交通、车辆管理
2.4.1凡对道路有破坏作用的施工机械,如履带式施工机械或单重超过五十吨的机械,不得在已修好的混凝土正式道路上行驶。必须行驶时,要采取可靠的路面保护措施。
2.4.2 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严禁无证驾驶各种车辆。
2.4.3车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超载、超宽,严禁客货混载。
2.4.4 为保证道路畅通,严禁任何车辆在施工道路上长期停放(除施工必要时)。
2.4.5 厂区实行交通管理,车辆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对驶入厂区的车辆进行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特殊车辆不得超过5公里。
2.4.6 厂区实行车辆出入许可证制度,对各单位需要出入的车辆核发通行证,无证车辆一律不准在厂内行驶。
2.4.7 现场车辆,必须避让行人,无特殊情况不得鸣笛、超车。在上下班时间,人员密集处禁止车辆通行。
2.5 恶劣环境下现场形象保持
2.5.1各单位应关注天气变化,重视雨、雪、大风环境下现场形象的保持。
2.5.2现场排水沟道应保持畅通,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雨、雪后,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清理工作,在建筑物入口,应设置格栅板、地毯等去泥、去水设施。大风天气前,对现场易扬浮的施工材料应采取遮盖等方式进行处理。
2.6 人员着装
2.6.1各参建单位施工人员,应根据施工季节统一着装。
2.6.2安检人员,除统一着装外,还应有其他明显标志。
2.6.3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出入证,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及临时出入证。
2.7 对外宣传
2.7.1各参建单位,要对工程中的重要工序、重要部位、重要事件进行图片、文字以及声像纪录。
2.7.2各参建单位,应在建设单位的统筹安排下,积极进行对工程有利的对外宣传工作。
2.7.2.1在施工区域及办公区域各出入口处,设置宣传展示专栏。
2.7.2.2在施工区域适当处设置标语牌、宣传横幅。
2.7.2.3以工地简讯形式,将工程图片、文字以及声像纪录等资料对外宣传。
3、关爱职工健康,体现人文关怀。
3.1人员体检
各参建单位,必须定期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体检,特种作业人员(如高空作业人员、餐饮从业人员等)必须进行针对性的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3.2定期消毒
各参建单位,必须对办公场所、宿舍、餐厅、活动场所、公用厕所等进行定期消毒,并派专人负责清扫工作。
3.3安全用品发放
各参建单位,必须发放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3.4施工现场要设置必要的固定和临时性厕所、饮水休息处、医疗场所等。
4、共建团结和谐的工程氛围。
4.1言语、行为规范
4.1.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1.2在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不得大声喧哗。
4.1.3工作中,尽量使用普通话,书写要工整。
4.1.4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4.1.5不得打架斗殴。
4.2 开展文体活动
4.2.1在工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文体、评比活动。拟采取下列几种形式:
4.2.1.1在工地开展QC小组活动、进行岗位培训、知识竞赛、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使参建人员在学习中增长技术知识,在活动中发挥才智,在劳动中受到教益。
4.2.1.2为了密切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通过大家共同的活动,缩短彼此之间的距离,消除某些抵触情绪,增强相互间的沟通信任,在工地开展一些内容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来密切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使其形成一个紧密连接的施工集体,确保工程高质量按期完成。
4.2.1.3通过黑板报、标语牌、工地广播、工地简讯等这些生动有形的思想工作途径,培养参建人员吃苦奉献精神,鼓舞参建人员顽强拼搏斗志,激发参建人员劳动热情,有利于促进施工生产任务在高质量无安全事故下的圆满完成。
4.3 推行首问负责制度
4.3.1凡接到来访、来电等办理业务对象,在申请办事、咨询或者投诉时,与之接触的第一个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即为首问、首办责任部门(人)。
4.3.2执行要求
4.3.2.1对来人或来电提出的咨询、投诉和业务办理等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首先受到询问的工作人员要负责指引、介绍或答疑,不得经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
4.3.2.2首问负责部门或工作人员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该做到:
①向对方说明原因,给予必要的解释;
②将来人带到或指引到相关部门办理;
③可用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解决;
④转告有关的电话号码或办事地点。
4.3.2.3答复来人来电提出的问题时,既要准确地掌握相关规定,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不清楚、掌握不确切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给予对方一个准确的解答。对于确实解决不了、解释不了或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问题,应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 答复、介绍和指引时,首问负责的同志态度要热情、用语要文明,努力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
4.3.3责任追究
各单位参建人员要认真执行好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来人、来电的咨询、业务办理过程中,应杜绝发生拒绝、推诿或态度粗暴等现象,否则一经查实,应按相关规定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理。
4.4 遵守劳动纪律
4.4.1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如有急事,需向相关负责人事先请示。
4.4.2不得擅自离岗。
4.4.3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离开工地前,应指定专人代行职权,并得到建设单位工程分管领导的批准。
4.4.4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窜岗聊天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
4.4.5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不得消极怠工。
4.4.6不得侮辱、谩骂部门领导及其他同志。
六、职责
1、建设单位
1.1建设单位负责工地文化建设的整体策划和实施过程的组织领导,并按本规定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进行监督、指导。
1.2委派专人负责工地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
1.3 对监理公司、施工承包商等工程参建方进行绩效考核。
2、监理公司
2.1按建设单位授权负责工地文化建设的协调、控制和监督、检查。
2.2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管理目标及规划,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3定期组织检查,监督检查工地文化建设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3、施工承包商
3.1施工承包商按照工地文化建设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地文化建设管理、实施措施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落实辖区内工地文化建设的实施和管理。
3.2保证工地文化建设所需资金的投入。
3.3按规定配备合格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3.4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开展工地文化建设自我评价工作。
3.5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组织的工地文化建设检查,对所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各参建单位需督促本单位外来人员遵守本管理办法。
七、具体奖罚细则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