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合同应明确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条款
2、施工现场应完善安全生产监理制度
3、对严重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和设备的使用,应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并通知建设单位和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加审查意见
5、对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在24小时内发出整改通知
6、对其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有记录,若施工企业拒不整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8、按有关规定对单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并有记录
9、施工企业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停工整改,要督促其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10、按规定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