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和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法规和规定,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4)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全过程行使"一票否决权",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不安全行为或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权行使停工整改决定;
(5)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负责管理和组织日常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签发书面整改、停工整改和复工通知,规定完成整改时间,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和反馈,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救援预案;
(6)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方案和措施,每月对职工进行--次治安、防火的宣传、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落实各级治保责任制。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