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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倒追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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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发生事故的,除执行《犁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外,还要进行事故倒追责任认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条 事故倒追安全教育培训有以下责任人: 1、事故直接责任人; 2、事故主要责任人; 3、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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