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不允许对销售包装内件商品进行封装保护处理、仅依靠在销售包装外做防护处理又无法保证在常态寄递条件下安全寄递的,应拒绝受理其寄递要求。
二、覆裹内件。对无销售包装或销售包装安全的,应按照其裸件或商品销售规格,截取气垫厚度0.4cm以上、直径1cm气垫膜覆裹2层以上,形成覆裹层0.8cm以上厚度的茧状覆裹件。对带有电池的商品,应分别对主机和随机电池分别进行覆裹。
三、密封处理。对未进行防潮处理的商品,应按照完成覆裹的茧状覆裹件或商品销售包装规格,选取适宜尺寸的防潮、防泄露塑封袋,密封处理。
四、封合。使用宽4cm以上聚丙烯或聚乙烯胶带,压盖茧状覆裹件、经过密封处理的茧状覆裹件或商品销售包装,进行封合。
五、外包装箱内壁封栏。按照茧状覆裹件成茧规格或商品销售包装规格,选取适宜尺寸、强度的5层及5层以上瓦楞纸箱为外包装箱;截取1cm及以上厚度蜂窝纸板或EPS板,对外包装箱进行封栏处理。截取蜂窝纸板或EPS板时,可多层粘合形成。对外包装箱内置多个待封装物、外包装箱体积较大的,待封装物间(包括商品的底部和顶部)应使用0.3cm及以上厚度瓦楞纸板或EPS板交叉竖立在箱内,将箱内空间分割成一层或多层若干个(视内装商品数量而定)网格状空间,将待封装物置入。
六、填充外包装箱。在外包装箱已封栏底面,铺衬2cm及以上厚度气垫膜、聚氨酯泡沫或EPS板,使用气垫厚度0.4cm以上、直径1cm气垫膜,严实填充。
七、封合外包装箱。使用宽4cm以上聚丙烯或聚乙烯胶带,封合外包装箱;粘贴特快专递业务专用单式,形成邮件。
八、填充、封合内封装盒。遇客户要求对商品内件包裹进行内封装盒封装时,应按照茧状覆裹件成茧规格,选取适宜尺寸的3层瓦楞纸箱为内封装盒,并进行内封装盒填充。填充时,应使用气垫厚度0.4cm以上、直径1cm气垫膜严实填充待封装物与内封装盒间隙;填充完毕,闭合内封装盒。
九、封合内封装盒。封合内封装盒处理办法,应按照第13条实施。
十、发泡包裹。发泡处理办法,应按照第14条实施。
十一、捆扎邮件。捆扎邮件处理办法,应按照第14条实施。
十二、封装处理完毕
第二节、容器易碎物品封装处理规定
第18条 容器易碎物品封装目的
商品本身易碎物品封装应达到抗压、防撞击、防戳穿、防潮、缓冲保护等目的。
第19条 容器易碎物品封装效果要求
商品本身易碎物品封装后至投递完成,应达到内装商品不损坏,商品销售包装完好。
第20条 容器易碎物品封装步骤
一、检查销售包装的质量及可靠性。
对有销售包装的,要检查销售包装的质量及可靠性。商品在销售包装内不可晃动;商品之间应有安全隔断;商品与销售包装之间应填充有安全缓冲材料。
1.对商品在销售包装内未进行固定、缓冲保护的,内装多个商品、商品间未作安全隔断防护的,应重新进行封装处理。
2.对不允许对销售包装内件商品进行封装保护处理、仅依靠在销售包装外做防护处理又无法保证在常态寄递条件下安全寄递的,应拒绝受理其寄递要求。
二、覆裹内件。对无销售包装或销售包装安全的,应按照其裸件或商品销售规格,截取气垫厚度0.4cm以上、直径1cm气垫膜覆裹2层以上,形成覆裹层0.8cm以上厚度的茧状覆裹件。
三、密封处理。对未进行防潮处理的商品,应按照完成覆裹的茧状覆裹件或商品销售包装规格,选取适宜尺寸的防潮、防泄露塑封袋,密封处理。
四、封合。使用宽4cm以上聚丙烯或聚乙烯胶带,压盖茧状覆裹件、经过密封处理的茧状覆裹件或商品销售包装,进行封合。
五、外包装箱内壁封栏。按照茧状覆裹件成茧规格或商品销售包装规格,选取适宜尺寸、强度的5层及5层以上瓦楞纸箱为外包装箱;截取1cm及以上厚度蜂窝纸板或EPS板,对外包装箱进行封栏处理。截取蜂窝纸板或EPS板时,可多层粘合形成。对外包装箱内置多个待封装物、外包装箱体积较大的,待封装物间(包括商品的底部和顶部)应使用0.6cm及以上厚度瓦楞纸板或EPS板交叉竖立在箱内,将箱内空间分割成一层或多层若干个(视内装商品数量而定)网格状空间,将待封装物置入。
六、填充外包装箱。选取或现场制作厚度3cm以下缓冲气囊,严实填充。
七、封合外包装箱。使用宽4cm以上聚丙烯或聚乙烯胶带,封合外包装箱;粘贴特快专递业务专用单式,形成邮件。
八、填充、封合内封装盒。遇客户要求对商品内件包裹进行内封装盒封装时,应按照茧状覆裹件成茧规格,选取适宜尺寸的3层瓦楞纸箱为内封装盒,并进行内封装盒填充。填充时,应选取或现场制作厚度3cm以下缓冲气囊,严实填充。
九、封合内封装盒。封合内封装盒处理办法,应按照第13条实施。
十、发泡包裹。发泡处理办法,应按照第14条实施。
十一、捆扎邮件。捆扎邮件处理办法,应按照第14条实施。
十二、封装处理完毕
第三节、密封包装不易碎、内件呈液体(含膏状)物品封装处理规定
第21条 密封包装不易碎、内件呈液体物品封装目的
商品本身易碎物品封装应达到抗压、防撞击、防戳穿、防泄漏、缓冲保护等目的。
第22条 密封包装不易碎、内件呈液体物品效果要求
商品本身易碎物品封装后至投递完成,应达到内装商品不损坏,商品销售包装完好。
第23条 密封包装不易碎、内件呈液体物品封装步骤
一、检查销售包装的质量及可靠性。
对有销售包装的,要检查销售包装的质量及可靠性。商品在销售包装内不可晃动;商品之间应有安全隔断;商品与销售包装之间应填充有安全缓冲材料。
1.对商品在销售包装内未进行固定、缓冲保护的,内装多个商品、商品间未作安全隔断防护的,应重新进行封装处理。
2.对不允许对销售包装内件商品进行封装保护处理、仅依靠在销售包装外做防护处理又无法保证在常态寄递条件下安全寄递的,应拒绝受理其寄递要求。
二、覆裹内件。对无销售包装或销售包装安全的,应按照其裸件或商品销售规格,截取与密封包装内液体体积1.2被体积吸附棉,覆裹内件;截取气垫膜覆裹1层以上,形成覆裹层0.5cm以上厚度的茧状覆裹件。
三、密封处理。对已覆裹的密封包装不易碎、内件呈液体物品,应按其规格,选取适宜尺寸的防泄露塑封袋,密封处理。
四、封合。使用宽4cm以上聚丙烯或聚乙烯胶带,压盖茧状覆裹件、经过密封处理的茧状覆裹件,进行封合。
五、充外包装箱。按照茧状覆裹件成茧规格或商品销售包装规格,选取适宜尺寸、强度的5层及5层以上瓦楞纸箱为外包装箱;选取或现场制作厚度3cm以下缓冲气囊,严实填充。
六、封合外包装箱。使用宽4cm以上聚丙烯或聚乙烯胶带,封合外包装箱;粘贴特快专递业务专用单式,形成邮件。
七、填充、封合内封装盒。遇客户要求对商品内件包裹进行内封装盒封装时,应按照茧状覆裹件成茧规格,选取适宜尺寸的3层瓦楞纸箱为内封装盒,并进行内封装盒填充。填充时,应选取或现场制作厚度3cm以下缓冲气囊,严实填充。
八、封合内封装盒。封合内封装盒处理办法,应按照第13条、第五段实施。
九、密封包装不易碎、内件呈液体(含膏状)物品不得进行发泡包裹。
十、捆扎邮件。捆扎邮件处理办法,应按照第14条实施。
十一、封装处理完毕
第四节、密封包装易碎、内件呈液体物品封装处理规定
第24条 密封包装易碎、内件呈液体物品封装目的
商品本身易碎物品封装应达抗压、防震、防撞击、防戳穿、防泄漏、缓冲保护等目的。
第25条 密封包装易碎、内件呈液体物品效果要求
商品本身易碎物品封装后至投递完成,应达到销售包装内装商品不损坏,商品销售包装完好。
第26条 密封包装易碎、内件呈液体物品封装步骤
一、检查销售包装的质量及可靠性。
对有销售包装的,要检查销售包装的质量及可靠性。商品在销售包装内不可晃动;商品之间应有安全隔断;商品与销售包装之间应填充有安全缓冲材料。
1.对商品在销售包装内未进行固定、缓冲保护的,内装多个商品、商品间未作安全隔断防护的,应重新进行封装处理。
2.对不允许对销售包装内件商品进行封装保护处理、仅依靠在销售包装外做防护处理又无法保证在常态寄递条件下安全寄递的,应拒绝受理其寄递要求。
二、覆裹内件。对无销售包装或销售包装安全的,应按照其裸件或商品销售包装单个规格,截取与密封包装内液体体积1.2被体积吸附棉,覆裹内件;选取或现场制作缓冲气囊覆裹内件。覆裹时,应使用厚度3cm以下小气囊覆裹1层及1层以上,再使用厚度3cm以上大气囊覆裹内件四侧及上、下六面,形成茧状覆裹件。
三、密封处理。对已覆裹的茧状覆裹件,应按其照规格,选取适宜尺寸的防泄露塑封袋,密封处理。
四、封合。使用宽4cm以上聚丙烯或聚乙烯胶带,压盖茧状覆裹件、经过密封处理的茧状覆裹件,进行封合。
五、外包装箱内壁封栏。按照茧状覆裹件成茧规格或商品销售包装规格,选取适宜尺寸、强度的5层及5层以上瓦楞纸箱为外包装箱;截取1.5cm及以上厚度蜂窝纸板或EPS板,对外包装箱进行封栏处理。截取蜂窝纸板或EPS板时,可多层粘合形成。对外包装箱内置多个待封装物、外包装箱体积较大的,待封装物间(包括商品的底部和顶部)应使用1cm及以上厚度瓦楞纸板或EPS板交叉竖立在箱内,将箱内空间分割成一层或多层若干个(视内装商品数量而定)网格状空间,将待封装物置入。
六、填充外包装箱。选取或现场制作厚度3cm及以上缓冲气囊,严实填充。
七、封合外包装箱。使用宽4cm以上聚丙烯或聚乙烯胶带,封合外包装箱;粘贴特快专递业务专用单式,形成邮件。
八、填充、封合内封装盒。遇客户要求对商品内件包裹进行内封装盒封装时,应按照茧状覆裹件成茧规格,选取适宜尺寸的3层瓦楞纸箱为内封装盒,并进行内封装盒填充。填充时,应选取或现场制作厚度3cm以下缓冲气囊,严实填充。
九、封合内封装盒。封合内封装盒处理办法,应按照第13条、第五段实施。
十、密封包装不易碎、内件呈液体(含膏状)物品不得进行发泡包裹。
十一、捆扎邮件。捆扎邮件处理办法,应按照第14条实施。
十二、封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