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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6月08日


            8、各车间、部室对本单位购置的设备、物资的质量和安全性负责,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9、负责所辖范围的各类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
            10、根据公司安委会统一布置,组织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责任状》。
        第十三条  车间部门主任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各项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教育和督促员工认真遵章守纪。对车间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2、严格执行“五同时”,经常组织部门内的安全检查,编报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按期完成。负责实施责任范围内的隐患整改。
        3、对本车间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和自我防护知识教育,督促员工上岗时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教育员工坚决制止“三违”现象。组织对新进员工、实习生、转岗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
        4、车间应从保证安全需要出发,对进入危险场所或有危险性的作业现场应有安全标志牌,以醒目地给人们以提示、提醒、指示、警告或命令。所有设备的安全、防护、信号装置必须完整齐全、完好,防尘设施必须定期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5、组织修订本车间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细则,编制检修作业计划中要有劳动安全措施计划。
        6、认真执行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开具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和《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按期完成整改项目,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职能管理部门备案。
        7、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必须考虑安全影响,进行工艺分析避免工艺缺陷造成事故。
        8、对患有职业病或禁忌症者应按有关部门的通知,及时处理。
        9、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和意见。遇有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指挥停止生产,同时报告分管领导,采取临时防范措施,隐患解决后再恢复生产。
        10、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抢险和施救,保护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协助事故调查组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  车间、部室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协助本部门完成公司安委会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
            3、参与制订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包括新进员工车间级安全教育、转岗员工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5、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纠正违章行为,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6、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计划、方案。
        7、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认真执行企业、部门的劳动安全规章制定,教育职工按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2、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劳动安全技术和防护知识,指导和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3、经常检查和指导班组成员,坚持班中安全生产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消除一切事故隐患。
            4、检修、安装作业的班组,在接到检修、安装作业计划的同时,制定安全操作和防护要领,督促参与作业人员按照要求落实防护措施。
            5、工作中,对班组各工种的安全操作方法进行指导,并检查其对安全技术要领的遵守情况,提醒员工做到“四不伤害”。
            6、有权拒绝一切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指令和意见。
            7、遇伤亡事故后,立即报告,并参加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8、负责对新进员工及转岗员工进行班组级岗位安全教育。
        第十六条  生产岗位工安全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本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上岗前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严禁酒后上岗,班中打闹;衣着不整进入生产作业场所。
        3、爱护并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合理摆放物品,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报告,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保持设备、工具和场地完好、整洁。
        4、坚持岗位安全检查,作业时协调配合,做到安全生产确认制,即每次操作或动作前对欲操作或动作的对象、作业环境必须做到确实熟悉、确实安全、确实可靠,并准确地去执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盲目作业。
        5、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活动,提高自身劳动保护能力。
        6、严格执行生产管理规定,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7、掌握消防器材及各类安全设施用具的使用方法和急救设备使用方法。
            8、严格按工作指令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有权拒绝和举报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等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做到“四不伤害”。
            9、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报告上级领导,协助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有义务提供事故发生时的真实情况。
                        
        第三章   劳动作业场所安全
        第十七条  各车间的作业场所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坑、沟、井、平台、楼梯等必须有盖板或围栏。
        第十八条  生产现场必须按规定挂设安全标志或设置明显的警示牌、警告信号等。
        第十九条  各种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防漏电和可靠的绝缘、接地保护装置。
        第二十条  各种机械设备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置和良好的安全性能。
        第二十一条  电焊作业时,电焊机的一次线不得长于3米,并要求完好,二次线要求尽量减少接头和裸露点,并要求双线到位作业,地线不得随意乱接;气焊作业时,放置乙炔、氧气瓶的最短距离为5米,乙炔瓶应垂直放置,不得偏倒放置,气瓶存放应分类放置,不得混放。
        第二十二条  各种原材料、器材、配件、废料等应合理堆放,不得妨碍工作、通行和装卸。
                   
        第四章 安全防护、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严格按照规定的劳保护品发放标准进行配备和定期对员工进行发放,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劳保用品管理规定进行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有关条例办理,应努力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环境质量,定期、定时对作业场所和员工身体进行检查;对涉尘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治疗或调离岗位,对工伤人员按文件给予工伤待遇。
        第二十五条  电气作业必须安排两人以上持证电工同时作业,无特殊情况不得带电作业,作业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用具,并做好监护。
        第二十六条  清仓、清库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清堵清库安全管理规程》进行作业,严禁员工私自进行。
        第二十七条  配电房作业实行操作票制度,作业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第二十八条  焊、割、打磨工件作业时必须戴好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检查气瓶、气路是否有漏气现象、电焊机等电动工具是否有漏电现象。
        第二十九条  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规程》执行,制定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作业。
       
       
        第五章  隐患检查与整改
        第三十条  内容和要求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公司例行安全检查,由生产技术部代表安委会进行组织实施。
        (1)每月度安排二次全公司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处理情况,并作为年终评比、考核的依据。
        (2)每季度安排一至两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特种车辆、压力容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公司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4)在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各部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和治安保卫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3、车间检查
        (1)各部门除配合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外,部门每月至少两次要组织有关对安全、卫生、环保、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好检查记录,并将问题反馈生产技术部备案。
        (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部门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3)在重大节日前,部门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按要求建立节日值班制度,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贵重物品是否放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4)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4、班组检查
        (1)班组每周由班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各种设备固定原件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车间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2)班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5、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
        6、隐患整改实行“整改通知书”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员根据隐患等级和轻重缓急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发出通知限期整改完成。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公司领导或安全保卫部,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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