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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10日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消防等工作的开展。
2、组织公司安全、环保、消防等文化的宣传和人员的培训。
3、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的“三同时”手续办理。监督督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 管理工作,参加的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等工作.
4、会同设备部门负责企业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其它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工作。
5、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环保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
6、组织对各种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7、组织公司内事故的调查处理、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8、组织制定企业内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突发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负责落实。
9、做好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施工期间安全协议的签订和施工安全措施落实的检查。
10、负责公司动火、登高、受限空间、断路作业的审批;消防设施的管理;“三废”的管理,制定三废减排方案;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合法处置等工作。
11、积极配合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的审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12、监督检查各系统安全标准化三达标工作的实施情况以及达标申报。
13、监督公司安全经费提取、使用、建立台帐等管理工作,保障安全资金投入。
14、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和危险化学品登记申报工作。
17、负责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和安全例会管理工作。
18、落实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
19、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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