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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04日

1、产品终了,生产者要交车间总检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计算产量。2、总检验员根据工艺单上的要求进行每件必检,不得用抽检的方式进行检验。
3、车间检验终了,会同统计员将产品交仓库验收。
4、仓库查验车间交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是否和工艺单一致,无误后,方可入库。
5、仓库在发货前仍然要由车间统计员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装车。
6、每批发出产品,在发出前必须要由保管员和统计员两人核对并复检准确后才能发出。
7、如发生误发,仓库和车间所有责任人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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