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一)服从分工,听从指挥,执行安全保卫,做好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遇有外来寻衅干扰单位正常上班的人员,及时制止,劝阻无效,及时拔打110报警。
(二)认真做好来人来访的询问、登记。
(三)熟悉单位环境,确保单位财产安全,对单位的进出物资材料有疑意的及时盘问,决不允许单位财物外流遗失。
(四)值班时坚守岗位,勤巡、勤看、勤听、勤查,密切注意环境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供水必须安全,安全促进供水”和为国家、为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观念和责任感,做到人人重视安全,时时注意安全,事事抓安全,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各岗位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细则,保障安全生产。
(三)生产所必需的易燃、有毒、高腐蚀物质,由专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管理、运输。危险品使用、管理要充分注意气温、环境、场所条件,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严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得乱串岗、打闹、打瞌睡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检查落实各岗位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现金、票据、印鉴等贵重物品使用、保管制度。
(一)单位的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由单位财务人员统一管理。千元以上资金往来应使用支票或转账。发工资需提取大笔现金时要专人专车,并在当天发放完毕。财务人员严禁在单位存放大笔现金或有价证券。
(二)单位库存物资入、出库单,分别由仓管员和行政领导负责,领购、登记、填制、保管。仓管员依据入、出库单的“保管联”登记库存物资明细账,并妥善保管存根联,以便备查。
(三)各类印鉴使用部门要有专人管理,严格使用批准手续。严禁滥盖空白函件或滥用印章。
(四)单位贵重办公设备,要指定专人使用管理,并建账登记,人员变动要搞好交接。
(五)所有办公室、接待室、化验室、库房等,都要做到人离关窗锁门。贵重工具、材料、器材都要随时注意收拣或交接。
四、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单位职工要认真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车、无证驾驶无证车辆。上下班期间交通拥挤要特别注意安全严禁超速占道行驶。
(二)全单位职工要加强消防意识,站、厂区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检查,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治安防范知识教育。
(二)单位治安防范教育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治安防范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单位治安防范方面的管理制度;(2)单位治安防范方面的状况及事故教训等。
(三)各部门治安防范教育由各科负责,主要内容是本科治安环境的特点以及科的治安状况及治安事件处理应急措施等。
(四)要定期对单位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和治安形势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保密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五)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对单位门卫、兼职消防等人员进行安全治安防范和消防实战技能训练。
(六)要积极参加公安机关或上级组织的安全保卫人员教育、培训活动。
六、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一)单位内部一旦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二)及时组织保护好现场,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员逃匿。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认真做好抢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惩,纳入每年安全生产和内保工作目标,实行责任管理。
(二)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与安全生产同步进行,即单位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检查,发现治安、内保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单位每年度末,由领导小组对全年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综合考核。
(三)按照年度总考核和平时抽检综合得分,来评定优胜部门、合格部门、责令整改部门。对优胜部门和部门责任人给予奖励,并作为部门评先、负责人评优的重要条件。对合格部门不奖不罚,对该单位责任人适当奖励,不影响部门评先、个人评优。对责令整改部门除公开挂牌警示以外,单位不能评先,责任人将受到经济处罚。对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的,除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受到降职、降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