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水厂安全保卫值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水厂内部治安和工作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作斗争,保障水厂各项生产顺利进行。
二、 接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岗,交接班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上姓名、时间以示确认负责;
三、 检查岗位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良好,作好对厂区定时巡查和门卫站岗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作好预防处置工作;
四、 水厂工作人员进入厂区应遵循有关规定,主动服从警门卫查询。外单位前来联系工作的人员,出示有效证件(介绍信或工作证等),经警门卫查验确认后,通知水厂办公室进行接待,填写会客单后准予放行。
五、 携带公物出厂门,应持水厂统一签发的出门证明,无证或证明不全者,经警门卫一律不予放行。
六、 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当日值班记录(禁止涂改),无故迟到、早退、脱岗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七、 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打闹、嬉笑等,严禁门卫值班室内留宿外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