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委会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与之签订安全生产责保证任书。
3、主持召开每季度一次安委会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命令、决定,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下一步安全工作;
4、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审定审批煤矿安全规章制度,煤矿灾害防治计划、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5、主持调查、分析、处理死亡事故和重大机电设备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