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掌握蓄电池、整流设备的性能原理及完好标准,持证上岗,遵章操作。
第3条 配制和添加电解液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佩戴规定的劳保用品。
第4条 调制硫酸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中倒水。
第5条 加强责任心,搞好整流设备、蓄电池的维修保养,保证蓄电池电量充足。
第6条 电池的初次充放严格按规定操作。
第7条 保持充电房整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二、责任追究:
第8条 未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蓄电瓶充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9条 不掌握蓄电池、整流设备的性能原理,造成设备毁坏的,蓄电瓶充电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0条 配制和添加电解液时未使用专用工具的,未佩戴规定的劳保用品,造成事故的,蓄电瓶充电工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1条 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蓄电瓶充电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经济处罚。
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
临时用电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电气设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电钳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运队电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运队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气焊维修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用电管理规定
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用电规定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电线电缆安装标准规范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