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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380V/220V)带电工作安全操作规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25年09月26日

一、在爆炸危险区内,原则上不允许带电进行检修作业。特殊情况一定要带电工作时,必须报请保卫部门批准,并派专人在现场指挥,经检查确实已做好一切安全防范工作 后方可进行,并应严格遵守有关带电工作的规定。

二、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服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等工具。

三、严禁带负荷接入或断开电气回路。严禁用手同时接触有电位差的两个导电部分。注意头、脚、脸部不要触及导电部分和接地部分。

四、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摩粟取肪止押间每路和单相棒抽隔离等措施。

五、高压、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线上工作时要保证安全距离,采取防止误触高压的措施。

六、上杆前应先分清火、地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地线,驳接导线时顺序相反。

七、驳接火线时,要随驳随包绝缘带,禁止人体同时接触两根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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