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车间使用的局部照明灯、手提电动工具、高度低于2.5m的普通照明灯等,应尽量采用国家规定的36V的安全电压或更低的电压。
(2)各种电气设备、电气装置、电动工具等,应安装良好的安全保护地线。
(3)操作带电设备时,不得用手触摸带电部位,不得用手接触导电部位来判断是否有电。
(4)电气设备线路应由专业人员安装。发现电气设备有打火、冒烟或异味时,应迅速切断电源,请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5)在非安全电压下作业时,应尽可能单手操作,并应站在绝缘胶垫上。在调试高压设备时,地面应铺绝缘垫,操作人员应穿绝缘胶靴,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柄的工具。
(6)检修电气设备和电器工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如果设备内有电容器,则所有电容器都必须充分放电,然后才能进行检修。
(7)各种电气设备插头应经常保持完好无损,不用时应从插座上拔下,从插座上取下电线插头时,应握住插头,而不要拉电线。工作台上的插座应安装在不易碰装的位置,若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8)开关上的熔丝应符合规定的容量,不得使用铜、铝线代替熔丝。
(9)高温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严禁采用塑料绝缘导线。
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
临时用电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电气设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电钳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运队电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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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用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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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电缆安装标准规范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