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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质监样值班员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29日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发电部化学煤质监样值班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发电部化学煤质监样值班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在班长领导下,负责310MW皮带头部取样监督工作。
3.2 认真学习有关的安全知识、安全规程、规定和运行规程,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责任感。
3.3 参加班长召开的班前和班后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任务,保证做到“三不伤害”。发生异常、未遂、事故时,应及时向班长汇报,并保护好现场,不隐瞒事故真相。
3.4 认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紧急救护法,能进行现场抢救;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防止事故。岗位技能达到“三熟”、“三能”。
3.5 认真学习有关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要熟悉药品性能,并掌握酸碱灼伤的急救常识,具有独立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及事故处理能力。必须做到规范化值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3.6 准确提供各种取样数据,按时检查、巡视取样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取样设备异常及时汇报班长及其他有关领导,并作好记录。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发电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发电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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