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电系统,配电室设备必须有安全使用证明,产品合格证。施工记录,验收证明。
二、运行维修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电器设备情况和相关的法规。
三、对供电系统巡检由专人定时进行,进入配电室必须是专岗人员,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四、配送电的计划更改必须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
五、供电线路的更改必须经部门主管同意,根据实际需要来改动。
六、设备的增减,更改用途须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
七、配电室必须有消防设施。
八、当市电停止供电时,有自备发电机的及时发电。市电恢复后在2分钟后,确保安全后才能恢复供电。
九、出现设备故障的,立即查明原因。维修设备应设置警示牌,安全操作。
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
临时用电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电气设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电钳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运队电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运队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气焊维修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用电管理规定
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用电规定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电线电缆安装标准规范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