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厂电气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转。
2、必须掌握所维修范围内设备、设施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各种保护的原理和检查试验方法等,
3、做好设备、设施的维修记录工作,及时向电气负责人报告各车间电气设备情况。
4、进入变配电室检修设备要在值班室作记录,检修完毕后,要通知值班人员。
5、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6、负责在机电维修、维护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7、熟悉生产过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在机电维修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责任追究:
1、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规定,不正规操作,罚20元。
2、不经过培训不得上岗,否则罚款50元。不持证上岗,罚20元。
3、不熟悉设备性能及构造原理不得操作罚款20元。
4、因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影响生产,一次罚款20元。
5、做好设备、设施的维修记录工作。无记录或记录不全罚款20元。
6、包机设备影响生产一次罚责任人20元。
7、试运转中发现问题不处理,处理时未断电一次罚20元。
8、运转中发现异常情况不进行妥善处理一次罚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