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条例和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2、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了解安全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治理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特殊紧急不安全的情况,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逐级报告,研究处理。
3、根据“三同时”精神,应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等工程的设计审查的竣工验收工作,凡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时,有权提出不得验收投产的意见。
4、协调有关部门职责安全技术教育,做好新工人及转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组织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5、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均衡生产,注意劳逸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季节性的防暑降温和“三防”工作;
6、负责审查、核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执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7、组织或参与各类轻、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按上级规定及时填表上报。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四不伤害”工作,杜绝“三违”现象;
8、协助有关部门对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车辆肇事等事故分析;
9、负责本部门工伤事故上报及劳动卫生档案以及“三本台账”的管理工作;
10、有权对公司范围内“三违”行为及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鞋跟高度不得超过4公分)行为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