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对电气设备进行管理,防止因选择、安装、使用不当而发生火灾。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的所有电气设备的消防管理。
3. 职责
3.1 维修部、工务部负责电气设备的选择、配置、安装、维护和管理。组织制订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2 消防安全专职人员负责电气设备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护、管理。
3.3 各有关部门负责电气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4. 管理要求
4.1 电气线路
4.1.1 从事电气线路、装置的安装、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执证上岗。
4.1.2 操作人员安装电线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装规格及有关规定。
4.1.3 严禁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
4.1.4 电气线路应按规定安装断路器和熔断器。
4.1.5 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4.1.6 根据使用环境、特点、正确选用导线类型。
4.1.7 经常检查电气线路,发现导线绝缘层破损及处理,对超过使用期的导线要及时更换。
4.1.8 特殊场所电气线路其导线应穿金属套管或阻燃硬塑料套管,在转弯处和超过30M长时应加接拉线盒做好保护。
泡沫灭火系统巡检管理规定
单位及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安全职责
日用消防水池值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消防水使用管理规定
消防监控中心处理事故流程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动火审批制度
消防安全九小场所界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