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为车间消防管理工作的职责、内容、作业程序、报告和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中喣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车间消防管理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热电车间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994年7月实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 28001-2001
三、术语和定义
1、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防火重点部位
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3、防火安全“四级检查制”
指“车间月检、安全组周检、班组日检、岗位班前班后检查”的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四、职责
1、组织机构
车间成立消防管理委员会,由主管安全的主任担任组长,书记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班组成立防火小组。另外车间配备兼职的消防员,由安全员兼任,同时建立义务消防员队伍。
2 、职责分工
2.1消防安全委员会组长的职责:
2.1.1贯彻车间和上级部门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指示,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
2.1.2检查指导现场班组工作,定期召开防火安全会议。
2.1.3组织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对义务班组人员进行培训。
2.1.4审批车间消防设备和器材的购置计划和经费开支。
2.1.5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车间内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
2.1.6发生火灾,在消防队没到达火灾现场前,负最高指挥责任,组织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2.2车间消防安全委员会副组长的职责:
2.2.1负责车间消防安全的归口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拟订防火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措施、预案并监督落实。
2.2.2组织进行各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整改。
2.2.3 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2.4 协助车间消防安全委员会开展好各项消防工作。
2.3车间消防安全员的职责:
2.3.1监督检查全车间对《消防管理标准》和有关消防法规、防火安全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2.3.2审批车间动火手续和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火灾、火警、火险和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工程验收。
2.3.3汇同安全环保部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火险隐患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2.3.4负责建立防火档案。
2.3.5组织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和演习,负责特殊工种和值班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考核。
2.3.6制订年度消防器材的购置计划和配备方案。
2.3.7参加审核现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临时工棚施工图纸。
2.3.8组织防火安全工作的评比竞赛活动,推广先进经验,负责防火安全工作总结。
2.4 班组消防员(班长)的职责:
2.4.1协助车间领导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参与制订本班组的各项安全制度,认真贯彻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
况,在防火安全及消防管理上对车间负责。
2.4.2经常深入现场,发现火灾隐患督促及时解决,对解决不了的采取安全措施,同时报告本车间领导和公司消防队。
2.4.3负责本班组人员消防培训。
2.4.4申报消防设备及器材的请领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配备、维修和更换工作。
2.4.5审查本班组动火安全措施。
2.4.6参加本班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2.4.7组织本班学习有关消防知识,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4.8负责制订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制度,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负责本班消防器材的维修、配备、更换工作,在防火安全及器材管理。
2.4.9组织本班消防安全检查,负责本班提出的动火工作票。
2.4.10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立即报警,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2.5职工防火职责:
2.5.1严格执行车间有关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2.5.2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保养,懂的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
2.5.3发现火险隐患及时上报和整改,保证安全生产。
2.5.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错误指令。
五、 作业程序
1.策划
1.1 车间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2 车间消防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
1.2.1 建立并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包括预案)、规程和防火责任制;
1.2.3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1.2.4 消防水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的管理;
1.2.5 防火重点部位及防火管理;
1.2.6 动用明火管理;
1.2.7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2.8义务消防员的教育培训;
1.2.9 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1.3消防器材使用原理及方法:
见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消防水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的管理分工
1.4.1厂房室内消防水系统的检修由车间检修负责,运行维护由运行负责。
1.4.2室外消防水系统的检修维护由机修负责。
1.4.3 火灾报警系统由公司消防队检查、维护,车间管理、使用。
1.5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
1.5.1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消防基本知识培训,使他们学会怎样报警,对发生的火情怎样安全补救,怎样正确熟练地使用消防器材。
1.5.2 重点防火部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完善的防火制度、措施和预案,运行岗位必须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1.5.3 重点防火部位必须悬挂明显的标志,注明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负责人,且有醒目的“严禁烟火”等字样。
1.5.4 重点防火部位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沙箱、等消防用具,消防员配合消防队对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按制度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或更换,确保万无一失。
1.5.5 在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明火作业时,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时必须做好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必须由中化人员对周围环境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作业,车间安全员要对动火进行监督,动火申请人及监火人始终不能离开动火现场。动火作业完备后,要清除动火现场,清理易燃物和残余火种。
1.5.6 重点防火部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安装安全灯
具,安全插座等安全用具,严格乱拉临时电源线。
1.5.7在重点防火部位严禁存放油漆、橡胶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必须始终保持清洁、无杂物。
1.6各场所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
各场所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参见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无明确规定的,由各班组视实际需要制订或采用适宜的灭火规则。
六、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1.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1.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由动火作业单位指派),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3凡处于GB 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1.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1.5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1.6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落煤管,给煤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1.7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1.8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1.9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1.10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五.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2.1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2.2动火作业前,车间应通知公司生产调度室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3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等能顺畅排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