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长度大于7米的高压配电室至少应有两个门;长度超过60米时,应增设1个门,使相邻两门间距不得超过30米;
4.配电室内的墙应抹灰、色粉刷,地面采用混凝土;
5.配电室可以开窗,但必须采取措施,可设网格不大于20×20毫米铁丝网和遮雨棚防止雨水和小动物进入;
6.高、低压配电装置如布置在同一室内时,装置间的距离应不小于2米。
(五)电容器室的安全要求:
1.电容器室建筑耐火等级,在采用矿物油浸渍的电容器时,当电压为1000伏以上应不低于二级,当电压力为1000伏及以下时应不低于三级。
2.电容器室可采用木制门窗,墙抹灰,刷白,采用混凝土地面。
3.1000伏以上的高压电容器,一般单独集中安装于高压电容器室内;1000伏以下的低压电容器可设置在低压配电室或高压配电室内。
4.电容器组应有单独的总开关控制,并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5.高压电容组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熔断器保护。
6.每一个电容器都应由单独的熔断器加以保护;熔体应根据电容器的额定电 选用。
(六)电器的安装高度:
1.电器设施的安装高度应考虑到防震,防尘防潮、防米、防触电的要求。
2.低压配电盘底口距地面高度暗装时可取1.4米,明装时可取1.2米,明装的电度表壳板底口距地面高度可取1.8米。
3.常用开关设备安装高度为1.3米-1.5米,板把开关离地面高度可取1.4米,拉线开关离地面高度可取3 米。
4.明装插座离地面高度应为1.3-1.5米,暗装时可取0.2-0.3米;
5.室内吊灯灯具高度应大于2.5米,如受条件限制时,可减为2.2米,户外照明灯具高度不应小于3米,墙上灯具高度允许减为2.5米。
(七)配电盘、开关、插座的安全要求:
1.配电盘的安全要求:
1.1.配电盘的盘板应选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用电量大的盘板应用大理石、塑料板制成;
1.2.配电箱应选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毫米;
1.3.配电盘应安装在地面干燥、没有灰尘的室内,不应安装在室外;
1.4.配电盘应安装在电源进口处,明装在墙上时,盘底距地面的高度应不小于1.4-1.8米;
1.5.配电盘上安装的各种刀闸及熔断器处于断路状态时,刀片及可动部分均不应带电。
1.6.垂直装设的刀闸及熔断器等,就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横装的,以面对配电盘的左侧接电源,右侧拉负荷;
1.7.配电盘的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间应防止错接,漏接和接触不良的现象;
1.8.有可燃粉尘和纤维的场所安装配电盘时,应采用铁皮配电箱或在箱盖上采取密制措施,防止可燃粉尘和纤维侵入配电箱内遇电火花引起火灾。
1.9.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采用防爆配电盘。
2.开关的安全要求
2.1.开关应设在开关箱内,开关箱应加盖,并设在干燥处;
2.2.开关的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均应和实际使用的情况相适应,开关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2.3.潮湿场所应选用拉线开关,有化学腐蚀,火灾危险的房间,就把开关安装在合适的地方,或采用相应型式的开关,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开关。
2.4.在中性点接地系统中,单极开关必须接在火在线。
3.插头和插座的防火要求
3.1.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安装防爆插头、插座。
3.2.灯头插座易出事故且容易过负荷,生产车间不宜采用;
3.3.插头插座损坏后应及时修理更换;
3.4.插座附近不应堆积可燃物品,不可让可燃粉尘落入插座内;
3.5.危险品、易燃品的库房安装插头插座须有必要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