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或部门配置的消防器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单位、部门自行管理。
4、公司的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必须纳入安全和设备管理工作中,设专人负责,定期维护和更换并建立消防设施台帐,消保科定期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进行监督。
5、所有人员对本岗位、本装置或罐区的消防设施要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保养。
四、火灾预防
1、公司应将消防布局、消防水源、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2、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物品的装置、罐区、仓库和泵房、装卸站台等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安放明显的安全标志。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
3、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厢房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应会同消防大队或消保管理公司参加审查,并按规定将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施工。
4、工程消防设施应当按照防火设计规范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安全科和消保科共同参加对消防设施的施工实施监督检查并参与竣工验收。
5、生产、储运、运输、销售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6、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严禁携带火种的无关人员、车辆入内。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保管员、押运员、装卸员和车辆必须持有国家公安消防部门及安全部门核发的证件。
7、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检修施工的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单位用火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采用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
8、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禁止使用未经验收,不合格的消防产品。
9、厂区内修建暴露以及停水、停电、截断通信路等有关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救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单位安全部门及消保科,电话8119,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未办理有关手续造成损失或事故要追究其当事人法律责任。
10、各车间科室内部办公场所的装修、装饰、电器安装、紧急照明、紧急疏散以及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
11、消防科有权对公司所属单位进行消防防火检查,对消防大队查出的火险隐患,要逐项登记,凡是单位能整改的,要定责任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特殊监控措施,保证安全。
12建立重大火险隐患立案消案制度,对消保科发出的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及时反馈消保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
五、消防教育培训
1、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拟定具体消防培训教育规划和计划。
2、对新入厂及转岗员工和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时,应有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3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消保科每年要定期对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培训。
六、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
1、消防泵房的管理
1)、消防供水泵是消防水的保证中心,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将泵改做它用或在泵周围乱放杂物,泵的管理要纳入设备管理活动中。
2)、水泵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齐全,机泵运行时不振动、不泄露,处理能力满足设计要求。平时要严格按照备机泵的管理要求,定期进行盘车和机泵润滑,认真进行维护保养。
3)、建立24小时值班制,做到设专人值班,由专人负责,严格交接班制度,对于出现的故障要立即处理不过夜,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4)、消防水泵的操作运行及维护保养由公用车间负责管理,消保科监督检查,并建立检查制度。
2、装置、罐区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
公司各单位要加强装置、罐区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按期进行试验,消防喷淋系统由管理车间每半年实验一次,并负责对阀门、管线和喷头的维护保养;消火栓每季度试验一次,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的管理
1)、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是扑救初起火灾的必备工具,各单位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便挪用。
2)、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要按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备,设立消防器材棚(箱),并设专人维护保养。
3)、按照各种移动式消防器材的使用要求,按期更换药剂,做好铅封,在器材上表明更换日期,以便进行检查。
4、消防道路
1)、厂区的道路均属消防道路。
2)、消防通道上不准堆放任何材料、设备、砖瓦、砂石等障碍物,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3)、如因施工需要切断路面放置物件时,必须事先经消保、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临时占用;夜间施工需设警示标志,负责搞好便桥式通道,保证4米以上高度,以利于消防车的顺利通行,事后要限期修复。
4)、消保科必须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对本公司内消防道路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七、消防水的使用
1、消火栓压力出现异常情况时,公用车间工作人员及时反馈消保科,电话(8119).
2、各单位要加强属地管理,除紧急情况外使用消火栓时必须上报消保科,经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水时无人看管,防止发生跑、冒、漏现象,使用后关好消火栓阀门。
3、临时用水的管线、阀门不能与消火栓或消防水管线直接焊死,必须适用活接头连接,新接管线不允许漏水,并设专人看管。
4、在正常情况下,消防水线阀门全部打开,以保证消防水的正常循环,公用车间负责开关,其他任人一律不准乱动。
5、用水单位听到火警或接到火警通知后应马上停止用水关闭消火栓,确保火场消防水压力正常。
6、各单位应教育职工爱护消防器材及其它消防设施。
7、严禁在消火栓旁堆积材料和其他物品。以免妨碍消防正常用水,如违章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未经批准,不得在消防管线系统上接用消防水,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于经济处罚。
9、各单位使用消火栓的人员,必须是经过消保科培训的合格义务消防员;
10、各单位使用消火栓时向消保科报告并其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使用完毕后,恢复完好状态;
11、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加强对使用消火栓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操作中应轻开轻关并做好属地消火栓的维护保养。
八、消防设施使用
1、不在火警的情况下,未经消保科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包括移动)。
2、检修施工单位因工程施工,需动用灭火器材的必须经车间、消防安全员同意后方可使用,并监督使用后放回原处。
3、对于进入装置区及危险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并对其进行检查。
九、奖罚:注(考核1分=100元)
1、各车间科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单位或者个人予以考核奖励:
1)车间每月有消防安全培训并有记录奖励0.5分
2)职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奖励0.5分
3)车间职工分工保养的器材随时保持完整,卫生干净整洁,设施器材好用奖励0.2分
4)积极制止举报他人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奖励0.5分
5)积极做好消防宣传或报道的,给予奖励0.5
6)在灭火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奖励5分
2、凡生产车间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对单位或个人予以考核扣分:
1)、员工消防知识明白卡内容不清楚者扣0.1分;
2)、随便挪动消防设施设备者扣0.1分;
3)、灭火器材管理不善者扣0.1分;
4)、每月的培训至少有一次的消防知识教育和消防宣传内容并做好记录,没按要求扣0.1分;
5)、消防蒸汽带摆放不整齐,灭火器卫生不清洁的扣0.15分;
6)、消防设施周围(5米以内)堆放杂物的扣0.15分;
7)、无消防设施、器材检查记录,无火灾隐患整改记录的扣2分;
8)、没有办理占用消防通道手续,但没造成损失的扣0.3分;
9)、任意动用消防水线、消火栓、消防井进行试压、洗车、土建施工和作为他它的扣0.3分;
10)、在厂区动火,未经相关部门领导签批同意挪用生产车间灭火器材、擅自动火的扣0.3分;
11)、油罐固定、半固定接口周围堆积杂物影响使用的扣0.3分;
12)、损坏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的扣0.3分;
13)、机动车辆未带阻火器进入装置区者扣0.3分;
14)、禁止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罐区、气体罐区、装卸油栈桥、污水处理场等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通信工具扣0.3分;
15)、在施工中,故意损坏消防水线、消火栓、埋压消防井、圈占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丢失的扣0.5分;
16)、无火情况下擅自放空灭火器药剂者扣0.5分;
17)、谎报火警者扣0.5分;
18)、未经批准,任意占用消防通道,影响灭火抢险任务扣0.5分。
3、凡科室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对部门或个人予以考核扣分:
1)、员工消防知识明白卡内容不清楚者扣0.5分;
2)、每月的培训至少有一次的消防知识教育和消防宣传内容并做好记录,没按要求扣0.5分;
3)、随便挪动消防器具者扣1分;
4)、谎报火警者扣1分;
5)、损坏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的扣2分。
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消保科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