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人员必须执行施工现场“防火须知”六条规定。
a 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b 焊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c 木工房、机具房、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
d 非电工严禁擅自安装接电器具、拉设电线。
e 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等明火器具。
f 消防器材不得挪动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2. 堂须用煤气灶,禁止班组、个人用电器烧饭、烧菜。
3. 氧气瓶、乙炔气瓶放置必须符合规定:与易燃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使用距离不得小于10米。存放时,必须隔离存放。
4. 施工区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配电室、木工房、机具间、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应配备符合规定的灭火器材。
5. 施工现场必须执行禁火及动火审批制度。
6. 当发生火灾时,项目部必须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制止事态蔓延
泡沫灭火系统巡检管理规定
单位及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安全职责
日用消防水池值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消防水使用管理规定
消防监控中心处理事故流程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动火审批制度
消防安全九小场所界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