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度室安全管理制度
1.1电力调度室是一个地区的电力调度枢纽,一但发生火灾给一个地区带来的各种损失是无法计算的,为了确保安全,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调度室安全管理制度。
1.2调度员必须会使用消防器材,懂得一些消防知识。
1.3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调度室内。
1.4要经常性的检查调度室的电力设备和线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调度大楼安全管理制度
2.1调度大楼是电力综合办公的一个场所,楼内容纳很多重要部位,一但发生火灾当地的电力调度进入瘫痪状态,损失非常大,特制定调度大楼安全管理制度。
2.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调度大楼内。
2.3大楼内配置的各种消防设施及器材必须保证能够完好使用,随拿随用。
2.4要经常性的检查电缆竖井、配电室的电缆线路是否有老化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5要保障大楼内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安全出口不得堵塞。
2.6通讯、信息机房必须加装散热冷却装置,机房内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不定期的检查。
2.7电源机房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对机房的线缆孔洞必须严格的封堵,需要刷防火涂料的必须刷防火涂料。
2.8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会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2.9要经常检查机器设备工作是否正常,电源线路有无发热现象,如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3.1档案室是集中统一搜集、整理、保管、鉴定和提供重要档案材料的机要部门,保存具有参考价值的收发电文、会议记录、会议文件、财会凭证以及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等档案资料。档案室一但发生火灾事故,不仅会使珍贵文件资料和历史档案材料化为灰烬,其损失价值无法计算、无法弥补,而且还将危害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为了我局档案室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3.2档案室所保存的材料,都系易燃可燃物品。档案室的管理工作人员,要百倍提高警惕,加强政治责任感,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3.3档案室内的电源安装应采用铜芯线,外加金属套管保护,其安装标准要符合有关电气设备的安装规程。室内禁止设置配电盘;当人离开档案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3.4档案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视机、交流收音机、电熨斗、电烙铁等电器设备。不得使用可燃物质做灯罩用,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用电超负荷。
3.5档案室内不准使用碘钨灯、高压汞灯等危险灯具,应采用一般吸顶灯具。使用的照明灯具与档案室的可燃物,必须保持50厘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6档案室应加强日常的防火安全管理,严格控制一切用火,决不允许把各类火种带入档案室内。
3.7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会客或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以及腐蚀严重的物质;严禁在档案室内动用明火焚烧垃圾。
3.8档案室内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每天上班时,下班后,认真检查档案室的电源和火源管理情况,发现异常问题立即进行处理,防止留下火种造成火险危害。
3.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在档案室附近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3.10档案室的书架,严禁使用可燃材料制成。
3.11档案室内的防火通道间距必须保持0.8米以上宽,横穿书架排的主干通道不得小于1-1.2米,贴墙通道可为0.5-0.6米通道与窗户尽量相对应。
3.12档案室内要保持通风良好,定期进行卫生清洁,随时做好防火、防尘、防强光照射等防护措施。
3.13档案室的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定期地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各种火险隐患,确保档案室的消防安全。
3.14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15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器材。
3.16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必须完善。
3.17禁止带有火种的人员在禁区内乱走动。
3.18一、二级动火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3.19不得在室内设置复印、装订、照相等工作间,更不准设置办公、休息、更衣等生活用具。
3.20消防监护人必须在现场监护,直至作业完毕。
3.21作业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2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二十四小时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