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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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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生产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2、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a.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b.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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