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规范消防档案的管理。
二、适用范围
公司对消防档案的管理。
三、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消防档案的存放及整理由安保部资料员负责。
四、内容
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工种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有消防安全检査的文件、资料(留存于被检单位保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仼人姓名等。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义务消防队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0、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消防设施定期检査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査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有关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五、档案管理要求
1、消防档案文件制定及更新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2、仼何人员调阅,需要经过安保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在调阅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坏,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定期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