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物品的管理
施工现场的危险物品主要是指气瓶(氧气、乙炔瓶、液化气瓶)、油漆、稀料、汽油、柴油、保温材料(聚苯板)、防水卷材等,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管理。
(1)危险物品必须经过消防部门审核同意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2)气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品严禁存放在建筑内。
(3)设置专用库房分库存放并设专人看护,不得混放。
(4)危险物品要限量进入现场和使用。
(5)油漆、稀料不得在库房内或施工现场内调试。
(6)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制定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
(8)现场施工时防火措施要落实。
(9)设置防火标志。
(10)电气焊施工管理。
(11)施工现场严禁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二)施工防火措施
(1)建立防火制度;动用明火管理制度;仓库防火制度;冬季防火规定;防火
作业管理制度;食堂防火制度;宿舍防火制度;吸烟管理规定;易燃、易爆品和作业人员防火责任制;油漆工防火责任制;员工个人防火安全责任制;综合办公室防火责任制等。
(2)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3)消防安全检查。
(4)消防安全标志。
(5)配备消防器材设施(灭火器、水桶、防火布、消防泵、消火栓、水带等)。
(6)看火人(动火地点设置专职看火人员)。
(7)动火申请单制度(由项目消防部门签发动火申请表,经审核同意,采取防火措施后才能动火作业)。
(8)安全用电。
(9)消防演练。
(10)消防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