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产品召回制度的目的就是对不符合公司标准要求的产品(可能危害公众健康、违反政府法令、不符合公司规定的)维持一个有效的可回收体系。
二、产品召回制度涉及对象:经理、生产主管、质检、办公室客户服务主管、仓储主管、原料接收员、销售部人员和其他被指定的代理人。
三、产品召回的定义:产品召回是指从市场上撤离有如下情况的产品:被污染的、标签错误的,或是违反了政府法令法规的产品。
四、操作程序:
1、质检部、企业市场经理、销售部对反馈进行评估,从而来决定它是否与质量或健康有关。
2、危害健康的要立即提出并采取行动;有质量问题的由质检部与销售部沟通后处理(必要时联系技术部门)并报总经理及政府主管部门。
3、采取召回行动前,召集召回小组会议,通报情报,采取召回行动:1)会议召集、情况通报由协调员负责。企业经理负责原料使用情况,生产情况,受影响产品出库情况的调查;2)客户服务经理根据生产部提供的情报打印可能的客户名单;3)产品联络员/客户服务经理负责客户确认并通知已确认的客户进行产品召回;产品联络员同时负责技术服务咨询工作;4)召回饲料的处理必须按照饲料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5)如果技术评估确认威胁到公共健康,应通知主管机构(饲料办等)。
食品索证票制度
肯定列表制度
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超市食品消毒卫生制度
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准入协议制度
食品经营者质量承诺制度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及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