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检修人员在完成第一个步骤后必须到被检修设备的操作岗位办理操作岗位检修挂牌、登记签字手续,负责签字确认的岗位人员根据登记项目在主控室的设备状态板上对应进行翻牌(其他人员严禁私自翻牌),岗位人员必须履行监督的权力和义务,对于未经在岗位挂牌登记擅自检修的单位必须拒绝和阻止其检修行为,并要求其进行挂牌登记,否则对双方单位分别给予考核。
第三步:在完成以上两个步骤后,检修人员作业前必须确认所停设备确实无误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检修完毕在确认本单位、本系统所有检修人员安全撤离后,再到以上两个岗位进行摘牌登记签字,负责签字确认的岗位人员及时将设备状态板上对应的项目翻牌恢复正常(绿色),执行试车联系确认制度。
(二)、特殊条件下的检修挂牌监护确认制度
1、因检修需要随时调试调整等原因,不能停电、停泵时,必须在相应操作盘上悬挂检修牌,并设专人在此处看守监护(如需上厕所等原因离开时必须由工段长安排人员替班),只能接受检修工段长指定的专人下达的调试操作指令进行操作,其他人员无权下达操作指令,指令下达人必须在进行现场安全确认后下达指令(如扇形段内只要有人检修必须执行本条规定、方坯传动链条检修必须执行本条规定)。
2、如有不能停电停车还需抢修的作业项目时,必须在作业前与岗位人员搞好联系确认,双方制订落实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在双方共同设专人监护并确认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作业。
3、检修高压电器(1千伏及以上),必须严格执行高压电气检修规程,穿戴好高压绝缘劳保用品,在相关部门(如厂调、动力厂变电所)办理好停电手续后,严格按照停电、验电、放电、验电、挂接地线(短路线)的程序后方可进行检修,检修后送电按相关规程执行。
4、生产岗位进行某些短时间(10分钟以内)临时性作业时,可以只执行在主控岗位挂牌登记的步骤。
三、试车及恢复生产联系确认制度
1、检修完毕试车前生产单位必须要求相关检修单位填写“设备检修试车联系确认单”,逐级签字确认后方可试车。
2、“设备检修试车联系确认单”详解
1)、试车操作人:生产单位指定的试车操作人,按标准化试车程序操作;
2)、岗位监护人:生产单位指定的检修现场监护人,负责试车前进行现场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撤离及确认,并负责监护试车期间的现场监护。
3)、检修单位确认人:检修单位(自动化、维检)指定的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试车前进行现场设备安全装置恢复齐全及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撤离及确认。
4)、试车命令下达人:机动科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负责试车前对外协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撤离确认、及设备的安全设施、装置的完好确认并负责组织试车。
5)、试车结束确认人:机动科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在试车成功后,确认设备检修符合检修标准要求及设备的安全设施、装置的完好后,向生产科反馈试车结束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6)、检修单位负责人:单位副职以上人员,负责确认本单位参与检修人员的人数清点确认和设备的安全设施、装置的完好确认。
7)、生产单位负责人:单位副职以上人员,负责确认本单位参与检修人员的人数清点确认和设备的安全设施、装置的完好确认。
8)、恢复生产命令下达人:生产科负责人在检修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方可下达恢复生产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