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定此管理办法:
1、分包方使用的机械,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备机械纳入公司项目部管理范围。现场使用的机械必须标识、挂牌。
2、分包方借用的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使用。自备的起重机械、人货电梯安装由市级认可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有市级颁发的“安装验收合格证”。
3、分包方自备的机械操作人员,特种工种等必须持有上海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市建委指定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做到持岗。
4、项目部机管员对分包方施工设备负责监督与管理。
柴油单轨吊机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检验设备管理制度
电、气焊割一般安全规定
机电维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制度
实验室守则及仪器室规章制度
隔爆设施安装、拆除操作规定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安全设施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机修工岗位职责
工厂企业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配件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