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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点检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2月02日

        ⑵点检工程师应全面精通点检日常业务管理,全面熟悉和掌握所管辖区域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设备结构,能熟练判断和排除所管辖区域复杂的设备故障,熟悉和掌握所管辖区域设备控制原理,并了解相关专业设备的结构和控制原理。
        2、点检员资格确认考核的专业范围主要为:机械、液压、电气、仪表和工业炉窑设备,其它专业可依据专业或行业设备的特点参照执行。
        第八条 点检分工
        1、日常点检由生产方岗位操作工和巡检员承担。
        2、专职点检由专职点检员承担或组织实施。
        3、专职点检项目中如需要对设备进行解体检查,则由专职点检员提出计划,委托检修部门实施。
        4、精密点检由专职点检员提出计划,由专业技术部门负责实施或委托公司规定的检修部门、检测公司实施。
            第九条 点检实施
        1、岗位操作工的点检作业
        (1)根据专职点检员制定的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及计划(含给油脂)认真填写日常点检作业卡和润滑作业卡(见附件1),进行点检及给油脂作业。
        (2) 在当班时间内,岗位操作工必须按日常点检作业卡的内容逐项进行点检,并认真做好实绩记录(见附件2)。
        (3)当发现设备有异常时,要及时通知巡检员或点检员,并将情况记入点检记录及交接班记录中。
        (4)交接班时,应将当班点检情况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5)参加设备故障(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6)根据生产与维护的分工协议进行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 等工作。
        2、巡检员的点检作业
        (1) 巡检员是指根据生产运行需要而设立的四班三运转生产设备的维护人员(仪电、机械、液压等专业)。
        (2)根据专职点检员制定的点检计划认真填写日常点检作业卡,见附件1操作(巡检)点检卡,并在当班时间内进行点检,认真做好实绩记录,见附件2操作(巡检)点检记录。
        (3)在当班时间内,根据专职点检员的给油脂计划对给油部位进行补油、换油等作业。
        (4) 按点检路线对设备进行点检,观察设备的流量、压力、温度、泄漏、电压、电流、振动等情况,并进行简单的紧固、调整、修复、清扫等作业。
        (5)当发现或得知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设法排除。不能处理时,应及时呼出专职点检员和检修单位,并按故障(事故)管理规定上报。处理经过须详细记录在点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6)夜间抢修时,对抢修项目向检修方做好现场说明,参与检修跟踪与确认,准备备件、资材,并做好安全确认等工作。
        (7)交接班时,应将当班情况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3、点检员的点检作业
        ⑴点检员必须确保每个工作日2.5小时以上的现场点检作业时间(抢修、检修、处理故障除外)。
        ⑵点检员应携带岗位规定的工器具上岗点检。
        ⑶点检员上岗时应按点检计划的检查内容及规定的点检路线进行现场点检作业。
        ⑷点检员在点检业务中,应收集信息数据,并进行分析处理。
        ⑸点检员应按ERP要求登记设备履历(包括设备点检记录、状态记录、检修记录、设备故障及事故记录等内容)。设备履历在ERP系统保存至设备报废为止。
            第十条 各厂设备检修室对本厂的点检定修负有组织和管理责任,应组织好如下工作:
        1、健全点检员的岗位规范及岗位考核制度。
        2、组织贯彻点检负责制,施行标准化管理和自主管理,负责本区域ERP设备系统的应用推进。
        3、明确点检分工和机、电、仪、自动化等设备交接点分工。
        4、负责制订和修订本区域设备的维修技术标准。组织点检人员和技术人员完成设备编码、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维修作业标准及健全设备履历。
        5、定期检查点检人员的点检上岗情况和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督促和考核,对点检员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有效的解决。
        6、要掌握设备状态,研究分析本区域设备的技术问题和点检难以解决的故障隐患及失效因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不断改善提高设备性能,为点检提供技术服务。
        7、负责组织召开设备检修室早会,通报中、夜班设备运行情况,布置当天工作及其他注意事项。
        8、严格实施标准成本管理工作,建立内部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下达关键设备功能、精度项目管理目标值;负责编制维修费用年月度预算。
        9、每月初组织点检实绩分析会,提出点检管理目标和设备技术指标,进行设备维修费用的控制管理,定期对点检工作进行评价。负责做好设备实绩分析工作,每月5日前上报设备处(附件9  设备实绩分析)。
        10、组织本厂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故障及事故管理和检修管理。
        11、负责设备检修室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各厂设备管理要以点检为基础开展设备管理工作,为设备点检定修创造条件。要加强设备点检,跟踪关键设备技术状态,搞好设备状态分析,组织对设备隐患和设备失效因素进行改善和攻关,并按设定的模式及标准化流程进行点检管理。
        第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保证点检信息传递的畅通,公司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 和物料采购部门应按各自的工作职责支持点检工作,确保各项点检、维修计划的实施。
            第十三条 点检管理应不断深化,点检要建立以设备技术状态为基础的状态维修意识,加强倾向管理、精密点检工作,使管理项目的周期符合设备实绩状态,设备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要为点检提供与预知状态维修相适应的管理条件和状态检测手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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