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网络,协助并督促作业区和班组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评比活动,积极培训班组长和工会小组长,提高全员素质。
三、积极支持行政领导在重大的安全工作问题上的决策,并监督、保证决策的贯彻实施。
四、参与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事故情节、责任大小,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检查督促员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工作。完成集团公司工会、厂部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任务。
第六节团委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各种形式活泼的安全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青年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加强自我保护的自觉性。
二、建立以团的各级组织为领导的青工安全监督岗(哨),发挥广大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互助监督作用。
三、积极协助行政领导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完成集团公司团委、厂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第七节部长(助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和分厂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厂部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排除应由本部门解决的事故隐患,做到“及时、安全、可靠”。
二、每天布置任务、组织生产检修时,根据当天的生产检修实际情况具体布置保证安全的措施,并做好记录,要把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检修的每个环节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自己不违章指挥,并制止别人违章作业。
三、每周要组织专业人员、作业长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其所用机械、工具、电气设备的防护信号、栏杆及联锁等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装置不灵、不全、不可靠的要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要报告厂部,未解决前,要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要经常对作业区负责人和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组织各工种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抓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
五、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厂领导和集团公司汇报,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参加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对违章违纪人员严格按厂有关规定考核。
六、检查督促职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女工“四期”保护工作。在开展劳动竞赛活动中,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