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对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参观人员等)进厂、工段复工人员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好每年的考核、上报工作。
3、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4、负责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5、经常检查职工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下令操作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上报领导。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供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规违制的统计上报。
7、根基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正确使用。
8、负责夏季“五防”和冬季“五防”工作的布置和检查落实及考核。
冶金企业车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冶金企业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冶金企业人事劳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冶金企业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冶金企业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冶金企业供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冶金企业化验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冶金企业质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焊机使用与维护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压铸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铸造厂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安全管理奖发放与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