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在使用钢包过程中,由于钢水包外壁粘贴钢渣或钢包口和耳轴防护板残留浮渣脱落伤人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一、准备作业区的安全责任
1、钢水包投入使用过程中,使用钢包出钢前,准备作业区负责对钢水包口和外部包壁的清洁工作,及时消除松动的钢渣等物料。
2、负责钢水包吊运全过程的安全监护工作。
二、炼钢作业区的安全责任
1、钢水包放进钢包车后,在出钢前炼钢作业区要对该钢包进行确认,发现不符合要求,及时报当班调度进行考核,并采取拒用或将该钢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下工序人员,以便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出完钢,钢水包进入氩站后,炼钢作业区要对钢包的包口及两侧耳轴防护板上残留且浮动的钢渣等物料进行清理,若经处理后仍未掉落时,应及时告知在场的对包工,保证钢水包到达连铸平台测温点的安全。
三、连铸作业区的安全责任
1、钢水上回转台前进行测温时,连铸作业区必须对钢包口及耳轴防护板进行确认是否有残留浮动钢渣及其它物料,一旦发现有残留物料,必须及时清除干净,并报告值班调度依据责任范围对上工序的责任作业区进行考核。
2、钢水上回转台后,连铸作业区人员靠近该包作业前,要再次检查钢包包壁、包口、耳轴等部位是否有残留物脱落的危险。确认安全后方可靠近进行接卸液压缸及安装长水口密封圈等作业。
3、作业人员靠近钢包作业时,回转台及包盖不准动作。
四、行车作业区的安全责任
吊运重载和空载钢水包过程中,钢包口边缘、两侧防护板及钢包外壁残留有钢渣等物料,并且有明显脱落的危险时,行车工有责任拒绝或停止起吊作业,同时要立即鸣警或用对讲机,通知地面指挥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五、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归安全环保线。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