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是煤矿生产的重要机台,担负着全矿供电的重要任务,值班员的责任重大,为确保矿井安全供电、明确变电所值班员的任务、职责、考核与奖惩,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变电所值班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集中精力、胆大心细、认真操作,确保安全运行。
第3条 配合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认真的维护保养,随时掌握设备各部位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第4条 坚持文明生产,保持设备及室内外的清洁卫生。
第5条 变电所值班员必须熟悉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的性能、构造、用途和操作程序。
第6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第7条 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不准干私活。
第8条 加强工作责任心,要做到集中精力,认真操作,配合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认真维护、保养,加强巡视随时掌握设备各部位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第9条 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和事故记录等有关登记,不准损坏、丢失和乱写乱画各种记录。
第10条 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凡上级检查和兄弟单位参观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或领导带领方准入内,并填写《要害场所外来人员登记》。
第11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2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否则,每发现一次违章作业现象,记“三违”一次,并扣当月考评2 分。
第13条 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种文件规定,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犯,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扣当月考评1 分。
第14条 认真填写运行日志、交接班记录及各种记录,交接班应清楚认真,否则,扣1分/次。
第15条 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做好设备巡检,重大隐患及时汇报,如因巡检不到位、汇报不及时造成机电事故影响生产的,除按公司《安全工作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外,扣当月考评2 分/次。
第16条 保持设备、机台清洁、卫生,否则,扣当月考评1分/次。
第17条 未经允许严禁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否则,一经发现扣当月考评1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