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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部技术科业务保安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08日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煤炭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
  第二条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章守纪,坚守工作岗位。
  第三条 负责矿井事故现场勘察、分析工作,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第四条 参与审批矿井预灾与预防处理计划。
  第五条 负责公司煤矿相关技术资料收集管理工作。
  第六条 参与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并指导督促实施。
  第七条 负责公司煤矿复工、复产工作。
  第八条 深入现场掌握现场情况,根据现场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九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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