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安全井(区)长的领导下,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有关安全工作的决定指示
2、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审批和定期安全检查工作。
3、经常分析在单位的安全动态,向有关领导提出改进意见和采取措施。
4、深入现场,检查三大规程执行情况,制止三违,并提出处理意见,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立即进行处理。
5、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亲临现场抢救,并将事故调查清楚,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组织本单位追查讨论事故(重大事故的预讨)
6、组织领导本单位安全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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