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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副井(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20日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对开拓掘进负分管责任。
   2、掌握采掘比例关系,提高单进,会同井(区)主任工程师平衡掘进工作。
   3、贯彻执行《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井区完成开拓掘进等安全生产任务。
   4、参与负责抓好开拓掘进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现场施工质量。
   5、在落实开拓掘进生产任务时,必须落实安全措施。
   6、对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上级提出的隐患和措施要认真落实整改。
   7、对掘进生产、人身事故负责组织追查讨论处理;参加全井(区)安全大检查和掘进工程移交,组织落实有关隐患、问题。
   8、负责对全井(区)开拓、掘进干部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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