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绳绞车司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对无极绳绞车的操作、巡检、监护工作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3条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
第4条 必须熟悉无极绳绞车的结构、原理、性能,达到会操作、会排除一般故障。
第5条 掌握无极绞车提升运行区域内的巷道状况;操作前必须对无极绳绞车、提升钢丝绳、钩头、保险绳、信号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无极绳绞车固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第6条 必须坚守岗位,听清信号,准确联系,精心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及时处理、汇报。
第7条 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协调统一,杜绝违章作业。
二、责任追究
第8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无极绳绞车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9条 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无极绳绞车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0条 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无极绳绞车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不熟悉无极绳绞车的结构、原理、性能,操作造成经济损失活人身伤害的,无极绳绞车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2条 对无极绳绞车提升运行区域内的巷道状况不清或操作前未对无极绳绞车、提升钢丝绳、钩头、保险绳、信号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无极绳绞车固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造成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的,无极绳绞车司机负直接或主要责任。
第13条 由于责任心不强、脱离岗位、操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无极绳绞车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无极绳绞车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15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